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法律規定被罵可以起訴什麼罪?

法律規定被罵可以起訴什麼罪?

法律規定被罵可以起訴什麼罪?

一、被罵可以起訴什麼罪?

被罵可以起訴侮辱罪。

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進行訴訟,要求對方消除影響、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如果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於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二、侵犯名譽權的形式有哪些?

1、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2、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

三、侵犯名譽權認定條件有哪些?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於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

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所謂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被他人辱罵,情節非常的嚴重,那麼可以追求對方侮辱罪的刑事責任,當然必須要達到一定的標準,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需要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並且攜帶證據材料,能夠證明確實是存在這樣的一種侮辱的行為。即使不構成犯罪的話,也可以追究對方的民事侵權行為。

標籤: 起訴 法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chufa/lw4v0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