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民事自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嗎?

民事自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嗎?

一、民事自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嗎?

民事自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嗎?

民事自訴案件原則上適用簡易程序,將來法院是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的,簡易程序不只適用於自訴案件,簡易程序是第一審程序的一種。適用簡易程序的目的在提高司法效率、節省司法資源、及時懲治犯罪,便於公訴機構將工作重點放在重大、複雜、疑難案件上,促使案件質量的提高,強化庭審功能。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二、民事自訴案件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民事自訴案件的訴訟時效是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三、自訴案件有幾種類型?

自訴案件包括三類: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佔案);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民事自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之日開始計算的,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受到侵害之日開始計算,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chufa/jr5xj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