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

教唆他人自殺會判多少年

教唆他人自殺會判多少年

教唆他人自殺會判多少年
教唆別人自殺手否構成犯罪,要根據被教唆者是否對自殺行為具有完全的認識能力、自殺的方式是否會侵犯到其他法益等情形具體對待。
一、如果教唆的是對自殺行為有完全的認識能力的人、且自殺行為沒有侵害或威脅到《刑法》上的國家、集體和他人的法益的情形下,則不構成犯罪,
二、如果教唆的是對自殺行為有完全的認識能力的人,但是該自殺行為侵犯了其他法益的情形下,自殺者因為已經死了,對其侵犯其他法醫的行為不予追究,但是教唆者則根據侵犯的法益和《刑法》規定承擔責任;
三、如果教唆的是對自殺行為沒有完全認識的人,即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的,則教唆者構成間接正犯,按故意殺人罪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標籤: 教唆 自殺 會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xingshi/xingshichufa/3g31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