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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死緩後可以申請再審嗎?

判處死緩後可以申請再審嗎?

一、判處死緩後可以申請再審嗎?

判處死緩後可以申請再審嗎?

是可以申請再審的。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審判監督是指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監督的主體可以是國家權力機構、人民檢察院、新聞媒體等。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二、申訴再審到開庭多長時間?

再審申訴到開庭大概是三個月的時間,實際上關於申訴到具體開庭的這樣的,一個時間限制是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的,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會盡快的來進行處理,只不過考慮到他們的事項比較多,所以在三個月左右。沒有開庭的相關規定,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三、再審案件是否要交納訴訟費?

一般不需要,但是,下列兩種情形的再審案件需要交納訴訟費:

1、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2、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判處死緩期間可以申請再審,再審申訴到開庭大概需要三個月的時間,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由於處理再審案件時需要考慮的事情較多,因此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當事人申請再審應該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之前收集的新證據,新的證人證言等材料。

標籤: 判處 死緩 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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