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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後家人需要賠償嗎

被判死刑後家人需要賠償嗎

被判死刑後家人需要賠償嗎

一、被判死刑後家人需要賠償嗎

不需要。

判死刑家人不需要賠償的,被告的親屬沒有義務賠償受害人。根據規定,受害人家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法院會判決被告個人財產賠償,被告的親屬沒有義務賠償受害人,如果賠了法院會在量刑上考慮從輕。

二、死刑執行有哪些流程

1、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2、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死刑,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即認真核對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基本犯罪事實及其他情況,確保被執行的人就是判決、裁定所確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錯殺;還要詢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並製作筆錄,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4、執行死刑應當公佈,禁止遊街示眾或者其他有辱被執行人人格的行為。

5、執行死刑完畢,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後,在場書記員製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包括執行死刑前後照片)及時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6、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佈,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死刑是屬於我國主刑之一,並且是屬於最嚴厲的處罰死刑,可以分為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執行,而對於立即執行的則需要通過法院複核以後就可以執行死刑。死刑在執行完畢以後,需要由法醫來驗明是否死亡,被執行死亡以後其家屬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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