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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中受賄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新刑法中受賄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新刑法中受賄罪追訴時效是多久?
律師解析:如果行為人構成受賄罪,數額較大的,追訴時效期限是五年;數額巨大的,追訴時效期限是十年;數額特別巨大的,追訴時效期限是二十年。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從而構成的犯罪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訴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訴;超過了此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行追訴。因此,超過追訴時效,意味着不能行使求刑權、量刑權與行刑權,也不能適用非刑罰的法律後果,因而導致法律後果消滅。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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