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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審後了多久通知家人?

取保審後了多久通知家人?

一、取保後審了多久通知家人?

取保審後了多久通知家人?

取保審後了一般在3日內通知家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刑事訴訟法》對於取保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申請辦理取保後審的,司法機關應當按照上述規定的時限來作出決定,而對於具體情況的認定,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和後果來進行處理的,需要對保證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必須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取保。

標籤: 家人 審後 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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