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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取保候審後續流程

公安取保候審後續流程

辦理取保候審一般是需要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的,相關機關是不會主動採取的。刑事訴訟法對取保候審程序的規定看似很簡單,但是實際申請的時候可能遠比法條規定的要麻煩,因此,建議當事人的親屬在第一時間聘請刑事法方面的律師。這樣,申請成功的勝算可能會更大一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公安取保候審後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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