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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偷税金額

如何確定偷税金額

偷税金額的確定:
(一)由於現行增值税制採取購進扣税法計税,一般納税人有偷税行為,其不報、少報的銷項税額或者多報的進項税額,即是其小繳或少繳的應納增值税額,因此,偷税數額應當按銷項税額的不報、少報部分或者進項税額的多報部分確定。如果銷項、進項均查有偷税問題,其偷税數額應當為兩項偷税數領之和。
(二)納税人的偷税手段如屬帳外經營,即購銷活動均個人帳,其不繳或少繳的應納增值税額即偷税額為帳外經營部分的銷項税額抵扣帳外經營部分小已銷貨物進項税額後的餘額。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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