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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傷人的訴訟時效期是多久?

持刀傷人的訴訟時效期是多久?

一、持刀傷人訴訟時效期是多久?

持刀傷人的訴訟時效期是多久?

持刀傷人的訴訟時效期是一年,雖然遲到搶劫甚至是殺人的情節是比較嚴重的,但是若沒有他人舉報,司法機關不一定可以立即的就發現此種行為的存在,故此法律也規定了此類犯罪行為的訴訟時效,只有在此期間提出的訴訟請求,才有較高的勝訴權。

二、持刀傷人判幾年

如果傷者的傷勢經過鑑定達到輕傷以上,則行為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傷者的傷勢未達到輕傷,只達輕微傷的,則不構成犯罪,不會受到刑罰處罰,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如果傷者是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則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持刀傷人的法律規定

對於持刀傷人的行為,要是造成了他人輕傷及其以上的傷害程度的話,那麼是會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的。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根據具體傷害情形,損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標準也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處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在我國很多的民事、刑事案件,都是需要當事人在訴訟時效範圍內提出訴訟,此時司法機關受理其維權的請求之後,其才有可能會享有較高的勝訴權,否則一旦時效屆滿,但是依舊沒有起訴,那麼就會被默認為是並不想起訴侵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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