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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需要滿足幾個要素

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需要滿足幾個要素

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需要滿足幾個要素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的四要件

(一)主體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有關國家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客觀方面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在利用電子信息傳輸的通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羣組的。


二是發佈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是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佈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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