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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謀攔路搶劫未遂構成犯罪嗎?

預謀攔路搶劫未遂構成犯罪嗎?

一、預謀攔路搶劫未遂構成犯罪

預謀攔路搶劫未遂構成犯罪嗎?

預謀攔路搶劫未遂構成犯罪。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具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也稱作雙重客體,即搶劫罪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同時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甚至造成被侵害分人身傷亡。雖然它使用的手段,也在客觀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但是因為它最終目的是為了搶劫財物,所以法律上把它最終歸入侵犯財產罪之中。

2、客觀要件

搶劫罪在犯罪構成在客觀方面,加害人必須具備對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等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的行為。是否搶劫到財物,是確定既途未遂之根據,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搶劫罪行發生了嚴重情節,特別是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無論搶到財物與否,都是既遂。

由於搶劫罪是當場劫取財物,所以,被搶劫的財物限於動產,非法侵佔不動產的不屬於搶劫罪。如果把不動產的一部分強行分離變成動產而搶走的,應定搶劫罪。

3、主觀要件

搶劫罪在犯罪構成的主觀方面,要求本罪只能是直接故意構成,故意的內容必須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如果只是搶回自己被騙取或者賭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則不構成搶劫罪。

4、主體要件

搶劫罪犯罪構成的主體要件,要求犯罪主體是必須是年滿十四周歲的人。

搶劫他人的錢財已侵犯了公民的公私財物所有權,只要讓他人的利益受損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在搶劫的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那麼是可以按未遂犯處理,對於犯罪者同樣需要承擔有期徒刑,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案件的情況來確定,如果犯罪情節輕的也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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