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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判拘役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判拘役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判拘役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又必須實行關押的犯罪分子。由於拘役是一種較輕的刑罰方法,它主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但又必須短期剝奪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分子。

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樣僅是限制被執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拘役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執行。

拘役是刑事處罰措施,並不是刑事強制措施,拘役是不能折抵緩刑期限的。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之一,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間的一種較輕的刑罰。

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二、判拘役的要求是什麼

1、拘役適用的對象

主拘役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但又必須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人。

2、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

這是拘役與管制區別之關鍵。拘役對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剝奪,實行關押,並對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強制勞動改造,故其屬於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懲罰性。

3、拘役刑期較短,幅度窄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的時間是1~6個月,存在數罪併罰的情形,不能超過12個月。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但需要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犯人可以依法判處拘役,由公安機構就近的看守所負責執行,犯人在拘役期間需要參與勞動改造,會給一定的勞動報酬,經執行機構批准,每個月可以回家1~2天。

標籤: 拘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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