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治療造成損害後果在醫院做的骨盆修復可以退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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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配合治療造成損害後果在醫院做的骨盆修復可以退錢嗎?
不配合治療造成損害後果的,在醫院做骨盆修復的錢不能退。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免責情形】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醫療事故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為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過失行為和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三、發生醫療事故怎麼確定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的賠償和以下因素有關: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醫療事故爭議中做技術鑑定的流程有哪些?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患者不可以隨便要求醫院退錢,患者和醫療機構之間的關係不是消費關係,並不是患者向醫院付了錢以後,治療效果就一定得達到患者的要求,如果患者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失,退錢或者是相關的賠償請求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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