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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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書寫民事起訴狀,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信息;
2、準備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
3、準備證明存在有糾紛的相關證據材料;
二、出租合同糾紛起訴後法院庭審流程有哪些?
1、宣佈開庭。
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
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
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
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三、出租合同糾紛起訴後怎麼確定舉證期限?
1、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
2、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得超過十五日,小額訴訟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七日。
3、舉證期限屆滿後,當事人提供反駁證據或者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的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
四、出租合同糾紛起訴後質證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
(二)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
(三)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
通過司法途徑處理出租合同糾紛的,在起訴之前的準備工作比較多,特別是收集證明材料,因為法院是依據原被告遞交的證據進行審理的,另外,出租合同中如果有仲裁條款,合同當事人是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的,需要先按合同約定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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