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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

醫療損害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

一、醫療損害訴訟時效起算時間

醫療損害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

首先,對於知道被侵害的判斷應當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結合進行分析,被侵害之日,一種客觀存在的侵權事實的發生時間,但權利人是否知道這一時間點應結合患者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分析。醫療侵權發生之後,其損害後果未必在短期內顯現,而是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潛伏性,有的長達幾年甚至幾十年,要求一個普通人在損害後果尚未顯現的情況下就主張權利是不符合常理的。

其次,即使損害後果已經發生併為權利人所知曉,亦不能簡單地將損害發生日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因為醫學知識是十分專業的,不是非專業的普通人所能掌握的,醫療損害案件中損害後果是否為醫療活動所致,醫療行為與發生的損害後果是否具備因果關係並不能為普通患者所迅速感知,只有知道被誰侵害才能確定侵權人從而進行進一步權利的主張,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後不知道因誰所致,則訴訟時效期間應自查清侵權人之日起計算。

二、特殊情況下的訴訟時效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患者對醫療損害發生的時間並不知道,而是做了醫學檢查之後,檢查結果提示有損害的發生,損害結果發生的時間如何計算呢?如前所述,醫療活動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科學活動,其專業知識不被一般的普通患者所掌握,所以損害後果客觀產生之日並不能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只有在通過醫學檢查後,發現了損害後果的產生並確定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的產生有着直接的因果關係時,才能開始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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