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管轄如何確定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關注:3.12W次 我國法律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損害賠償 管轄 人身侵權 糾紛 人身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sunhaijieda/renshenjieda/l7vdn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