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關注:2.22W次 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標籤: 人身 損害 時效 損害賠償 人身侵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sunhaijieda/renshenjieda/k8e1x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