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模特肖像權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 人身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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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是我們的眾多權利當中的一種。對於肖像權,你的保護我們國家法律有着明確的規定,如果他人侵犯我們的肖像權,那麼我們是可以索要賠償的。當然,這種賠償通常情況下是精神賠償,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淘寶模特肖像權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淘寶模特肖像權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侵犯肖像權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權認定標準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曆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首先給大家介紹了一下我國關於肖像權侵權的認定標準,必須是沒有經過本人的同意,而且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使用他人的肖像。其次就是這個賠償的具體標準需要根據很多的因素來進行判斷,也給大家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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