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威脅辱罵能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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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被人威脅辱罵能報警嗎
能。
被人威脅辱罵能報警。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被害人可以通過報警,由公安機關對行為人處5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10日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威脅辱罵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侮辱罪,依法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民事侵權侮辱行為與侮辱罪的區別是什麼
二者的區別是:
(1)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侮辱罪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侵權的侮辱行為,按照規定,僅限於“造成一定影響”的侮辱行為。
(2)行為的對象不同。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權侮辱行為的對象可能為法人。法律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以書面、口頭形式詆譭、誹謗他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侮辱法人的名譽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而不構成侮辱罪。
(3)對行為人主觀過錯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權的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也有過失。即民事侵權行為人只要有過錯,並在客觀上造成了對他人人格、名譽的損害,就應承擔名譽侵權的法律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被他人威脅侮辱是可以立即報警處理的,對於一般的民事侵權侮辱行為可以進行治安處罰,但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會涉嫌刑事犯罪,涉嫌的罪名是侮辱罪,侮辱罪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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