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價款30%違約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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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價款30%違約金是否合法?
屬於合法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三、對方違約卻拒付違約金怎麼處理?
違約方拒付違約金的,主要有以下幾種索償方法:
違約方拒付違約金的,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至法院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索償。
1、協商解決:解決糾紛,能夠協商解決當然最好,我們建議都儘量和氣地,儘可能拿對方的利益來互相牽制,以達到和解的效果。
2、起訴:
這是要着重介紹的一種索償方法,因為法院受理之後的審判決定,具有法律強制力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只要一旦簽訂那麼雙方就需要履行其中的義務,如果一方存在違約的情形,那麼違約方就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只要所存在的違約金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那麼這種約定的條款就可以獲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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