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書上沒有印章是合法的嗎
- 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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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要求重新開具,司法鑑定文書應當加蓋司法鑑定機構的司法鑑定專用章。一般鑑定書都要有鑑定章和鑑定人簽字的。
司法鑑定文書應當由司法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多人蔘加司法鑑定,對鑑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註明。
司法鑑定文書應當加蓋司法鑑定機構的司法鑑定專用章。
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鑑定文書一般應當一式三份,二份交委託人收執,一份由本機構存檔。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三十五條
司法鑑定人完成鑑定後,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指定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對鑑定程序和鑑定意見進行復核;對於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重新鑑定的鑑定事項,可以組織三名以上的專家進行復核。複核人員完成複核後,應當提出複核意見並簽名,存入鑑定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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