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

合同糾紛仲裁費用一般是多少?

合同糾紛仲裁費用一般是多少?

一、合同糾紛仲裁費用一般是多少?

合同糾紛仲裁費用一般是多少?

合同糾紛仲裁費用一般是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的規定來收取的,根據國家規定,具體的現行案件受理費標準如下:

1、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按爭議金額收取5‰,最低不少於500元。

2、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4、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其請求的數額與實際數額有出入,應以實際數額為準。

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請人在仲裁請求書中所寫的請求數額為準,其請求數額與實際數額如有出入,以實際數額為準。案件處理費按實際開支數額收取。

《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交納仲裁費用,仲裁委員會在規定新的仲裁費用收取標準時,應當向有關物價部門申報,經物價部門核准後方能收取。

所以,民事仲裁是要收費的,具體根據所在地的規定來。

仲裁費用通常包括仲裁機構的管理費、仲裁員的報酬和支出以及辦理仲裁案件所發生的其他合理的、實際的費用,諸如仲裁庭聘請專家、鑑定人和翻譯而發生的費用,調查取證費用等。

仲裁費用,是指仲裁機構根據仲裁規則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當事人收取的辦理糾紛案件所需要的經費。仲裁費用一般分為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所謂案件受理費,是指仲裁機關辦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所謂案件處理費,是指敗訴方補償勝訴方因辦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鑑定費、勘驗費、差旅費和證人的誤工補貼及食宿費。

二、什麼是合同糾紛的仲裁?

仲裁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於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願,也異於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願型公斷,區別於訴訟等強制型公斷。合同糾紛可以申請仲裁的情況:

第一,經濟合同糾紛。包括購銷、建設工程承包、加工承攬、貨物運輸、供用電、倉儲保管、財產租賃、借款、財產保險以及其他經濟合同糾紛。

第二,房地產合同糾紛。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第三,技術合同糾紛。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第四,金融、證券、期貨交易糾紛。

第五,知識產權合同糾紛。包括著作權與商標許可證使用合同糾紛、專利使用許可合同糾紛等。

第六,涉外經濟合同糾紛。包括涉外買賣、委託買賣、運輸、技術轉讓、租賃、保險和中外合資、合作合同糾紛,以及涉外經濟貿易中的其他合同糾紛。

第七,海事、海商合同糾紛。包括海上貨物運輸、海上旅客運輸、船舶租賃、海上拖船、海上保險合同等糾紛。

第八,民事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民間借貸、個人合夥等糾紛,財產侵權及其他非合同糾紛。

對於合同糾紛仲裁這樣的情況,收費是必然的,因為這個和勞動仲裁是不一樣的仲裁,對於這種情況的仲裁會需要聘請仲裁員,而且這些人員都是領域內的專業人士組成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shiwu/hetongjiufen/n733p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