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怎麼簽訂?
- 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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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怎麼簽訂?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 以南、 以東、 以西毗鄰的 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起至 終止。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乙方承包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乙方對所承包的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乙方將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保證該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 裁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土地承包合同沒有保證金的後果是什麼?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沒有保證金作為約束條件,就難以為保證乙方會認真履行合同條款。
因此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在當地的社會,現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比較常見的一種具體合同的類型,因為很多的土地都是承包給他人來進行集體化規模化和專業化的操作的,所以必須要在書面合同當中約定具體的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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