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積分入户學歷入户的指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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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成都經濟文化的飛速發展,成都購房落户和積分落户成為了熱門詞彙,成都積分入户學歷入户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人們想要入户成都的迫切希望,顧名思義,當你達到足夠積分的時候你就可以申請落户,下面就讓小編帶你看一下積分的指標吧。
基礎指標及分值
1、 合法穩定就業。
持證人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並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試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記地址在蓉的工商營業執照連續經營滿6個月並依法納税的,積10分。
2、合法穩定住所。
持證人在蓉實際居住,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按照面積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40分;租賃住房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積5分。
3、參加社會保險。
凡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持證人在成都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按月繳費的,每年最高積12分。
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3分;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6分。
4、連續居住年限。
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居住且辦理居住證證件簽註的,每滿一年積5分。
導向指標
1、 區域導向指標。
持證人在本市中心城區(包含錦江區、青羊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以外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10分。
其中,在重點發展區域居住的,每滿一年加20分。
2、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指標。
持證人符合本市年度公佈的急需緊缺人才和職業(工種)目錄的,加20分。
標準分值
標準分值為120分。居住證總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具備申請積分入户的資格。
積分申請
持證人應在居住證簽發機關所在地申請積分。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進行網上模擬估分,符合積分條件的,可委託用人單位在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進行申報。如以個人身份進行申報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進行申報。需申請積分入户的,應同時提交申請。
積分申請材料
由用人單位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 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 勞動(聘用)合同;
4、 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 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
6、 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個人申報的須提交:
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2 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
3、 勞動(聘用)合同,或登記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營業執照;
4、 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證明材料。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積分何時申報?結果如何查詢?
年度居住證積分申報時間段為每年兩次,分別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當次申請積分的持證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後通過互聯網或持居住證到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查詢並打印積分結果。
積分入户名單由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辦公室)於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佈。
積分不同 享受福利也不同
根據積分情況,持證人可逐步享受與成都市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持證人可申請隨遷子女在成都市接受義務教育;
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成都市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逐步享有隨遷子女在本市參加中考的資格。
綜上所述,的標準分值為120分,其中基礎指標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居住年限,每滿足一項即可加對應的分值,滿足積分後即可帶相關資料在有關部門進行申請,成功落户的名單會在每年5.31和11.30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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