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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一定要結婚證嗎?

出生證明一定要結婚證嗎?

出生證明一定要結婚證嗎?

一、出生證明一定要結婚證嗎?

出生證明是孩子出生後,在生產醫院辦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證就能辦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辦理。超過一定時間未辦理,需要做親子鑑定才能辦理。

正常情況,沒有結婚證屬於非婚生育,先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交罰款),有計劃生育服務證到正規醫院生孩子都給開孩子的出生證明。只跟母親的不用結婚證 跟父親的話就要做親子鑑定。

二、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1、首先,孩子的父母應該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報告,並要請其開具證明,説明某某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生了一個小孩(寫明性別),還沒有上户口,請協助補辦出生證明。

2、然後,找到當天給孩子接生的醫師,同樣請其證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接生了一個什麼性別的孩子,並簽字。

3、第三,父母雙方持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證明小孩子並沒有按時上户。

4、最後,持以上證件,到接生所在醫院找其領導,説明情況後,請其按規定流暢給予出生證明的相關補辦手續。

三、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裏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放入出生證明套保存,不可摺疊,撕開,或過塑。

在法律中就規定了,嬰兒在出生後,父母雙方都要為子女辦理出生證明及準生證等材料,在辦理以上證件的同時也一定會需要雙方父母的身份信息和結婚證明。如果子女是在雙方辦理結婚手續前出生,在辦理出生證明和準生證時也會比較繁瑣,同時也要繳納一定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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