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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婚假國家規定2021是什麼?

廣東省婚假國家規定2021是什麼?

廣東省婚假國家規定2021是什麼?

一、廣東省婚假國家規定是什麼?

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此外,根據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最新規定,職工結婚不再享受晚婚晚育的獎勵。

相關解讀:

婚育假期也在《條例》中得到明確。根據《條例》,13天的晚婚假取消。至於產假,原來的15天晚育假取消;原來35天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也就是説,對於一部分女性來説,產假其實是縮短了的。

具體來説,過去,廣東女性的產假一般為《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確定的98天基本產假,加上35天獨生子女假,再加上15天晚育假,總數在148天。調整後,總數為98天基本產假加上30天獎勵假,總數為128天。但是對於此前不享受獨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媽媽,產假則增加了30天。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規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還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樣的產假。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二、婚假指的是什麼?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支持,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根據[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再婚的勞動者,只要他們之間結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樣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其與初婚勞動者的法律地位並無不同。員工再婚,也可享受帶薪婚假。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依舊有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各省的人大對各自省份的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晚婚假目前已經取消了,但是相對建議的婚假還是存在的,不管是多長時間的婚假,各個地方政策都是有所規定的,從總體上來説的話,我們國家法律當中規定的婚假是屬於1~3天,而各個地方政策或多或少可能會存在着區別。

標籤: 婚假 廣東省 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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