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

落户口與撫養權的問題的依據是什麼?

落户口與撫養權的問題的依據是什麼?

落户口與撫養權的問題的依據是什麼?

除了當初結婚的時候男方是屬於入贅了這種情況,那麼大多數新生嬰兒生下來以後落户都是直接落在男方的。可是有人在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這一件事情上會跟孩子的户口聯繫在一起。認為户口落在哪裏,好像撫養權就是不能夠變更的了。接下來小編就詳細給大家介紹一下落户口與撫養權的問題的依據是什麼?

一、落户口與撫養權的問題的依據是什麼?

子女的户口與撫養權沒有直接的聯繫,如在離婚時父母對子女撫養權無法協商,則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一般考慮的是子女的實際生活狀況,與哪一方生活對其成長有利等,一般不考慮户口情況。如離婚協議或判決書確定了子女歸一方撫養,則户口可落户在直接與子女生活的一方那裏。

相關法律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離婚後孩子户口如何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户口,要辦理户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户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由此可見,落户口與撫養權的問題兩者根本就不衝突的。因為必須得先通過協商或者司法訴訟的這兩種途徑確定了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撫養權的歸屬跟當初給孩子落的户口有衝突的話,那麼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跟隨實質撫養人一起遷出來,但是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跟落户口沒有任何的關係。

標籤: 撫養權 户口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zinvfuyang/jz57j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