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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斷撫養權問題?

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斷撫養權問題?

一、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斷撫養權問題?

小孩一個月離婚怎麼判斷撫養權問題?

小孩一個月在法律上是不允許提出離婚的請求的。孩子一個月的情況,一般會把孩子判給女方。孩子還在哺乳期的夫妻雙方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出離婚要求的,通常情況下,孩子會判給媽媽。女方在分娩一年內或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若女方提出離婚,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爭奪到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從哪些方面進行取證?

1、生活環境上的取證。如果父母之間有一方離孩子上學的學校比較近,或者是對於孩子上學或是生活的條件更加便利的話,能有更大的可能性獲取孩子的撫養權。

2、男女雙方的基本條件的取證。比如男女雙方的工資收入、教育程度,以及其思想品質等方面的取證,對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也是較為重要的。

3、雙方各自父母的基本條件的取證。在實際生活中,孩子多是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所以雙方老人的基本條件的取證,也是取證工作中比較重要的一環。

三、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對於那些法律中釋考慮不到的問題,也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離婚的直接法律後果之一,是父母親權的變更,而不是親權消滅。親權內容的部分變更,是直接撫養人由原來的雙方變更為單方,監護人也由原來的雙方變更為單方。親權的整體不因離婚而改變,仍然是由父母雙方共同享有,只是沒有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當事人行使親權受到一定的限制。

標籤: 撫養權 離婚 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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