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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

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

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

在專業人士的分析下,有的人可能覺得自己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對自身不利,因此想要推翻離婚協議書,其實也就是對離婚協議書反悔。那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本站小編為您做的介紹吧。

一、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具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籤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怎麼辦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對一方不支付補償款的行為,另一方應依法向法院起訴。

關於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嗎的問題,實踐中需要區分情況進行説明,如果是在辦理了離婚手續後,除非能夠證明存在欺詐、脅迫的情況,否則的話是不能夠推翻的。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 協議書 離婚 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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