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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孩子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是哪些

離婚後對孩子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是哪些

離婚後對孩子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是哪些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孩子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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