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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願意離婚如何快點離婚

一方不願意離婚如何快點離婚

一、一方不願意離婚如何快速離婚

一方不願意離婚如何快點離婚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在這種情況下選擇訴訟離婚就會比較快點,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離婚的方式選擇

(一)協議離婚

想要離婚,最快的只有協議離婚,但若是對方不願意,一般很難協議離婚。

離婚協議建議委託律師代書,寫好協議後帶上協議書三份,雙方身份證户口本和結婚證,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領取離婚證即可。

(二)訴訟離婚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達不成協議的話,通過訴訟離婚時最快的,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對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被告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三、離婚房產怎麼分

原則上,夫妻從領取了結婚證開始就建立了婚姻關係,而從這個時候開始雙方取得的財產,原則上是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那麼協議離婚就沒有訴訟離婚高效。離婚也會伴隨着很多問題,類似於房產怎麼分,如果為夫妻共同財產,可協議處理,協議不成就按撫養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判決。

標籤: 一方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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