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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能不能要孩子

離婚女方能不能要孩子

離婚女方能不能要孩子
律師解析:離婚後女方當然可以要孩子,對於離婚時尚未出生的孩子,生育權是母親的權利,決定要孩子的話,可以生下來,並向男方索要撫養費。
對於已出生的孩子,女方亦可以爭奪撫養權。
《民法典》規定離婚後夫妻雙方協商孩子的撫養權,無法達成一致由法院和孩子決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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