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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離婚要帶什麼東西嗎

去離婚要帶什麼東西嗎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雙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二是訴訟離婚,一方到另一方長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準備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各一份複印件,並寫起訴狀一併遞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後等待法院傳喚和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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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婚姻家庭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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