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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傳票後流程包括哪些內容?

訴訟離婚傳票後流程包括哪些內容?

訴訟離婚傳票後流程包括哪些內容?

現在社會的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也需要走相關程序,雖然這一現象是不提倡的,但小編仍然要解答讀者的疑問,提交離婚訴訟之後的程序是什麼?訴訟遞上去多久才發傳票以及離婚需要走哪些程序?訴訟離婚傳票後流程包括哪些內容?

一、起訴離婚的程序的步驟

1.寫民事訴狀。首先第一要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其次對於訴訟請求要寫清楚,是否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之後還要寫清楚你們是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的小孩,是因為什麼什麼原因導致離婚的,而且在簽名處,必須親上大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工作人員根據規定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接到通知已立案後要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涉及到財產分割的,也需要像法院提供相關的財產證明,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二、接到傳票後的處理方法

起訴離婚,另一方忽然就接到法院電話或者傳票,才知道對方起訴離婚了,覺得很冤枉,好好的為什麼要離婚?接到法院離婚傳票,説明夫妻之間肯定出現了矛盾,不然一方不會費力氣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個時候首先要找另一半溝通協商;如果另一方故意消失或者拒不接電話,那麼應該委託律師向法院詢問具體案件情況,看看對方還採取了哪些措施,有沒有申請查封房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等等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措施,免得開庭被動。根據法院程序規定,接到傳票之後有15天的舉證期限,如果需要調取證據,要在15天以內向法院提出申請,開具調查令等等,如果逾期沒有舉證,那麼開庭時就可能不會被採納,導致證據無效,那是非常被動的。按照流程,法院會在開庭的時間開庭,程序一般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發表答辯意見,互相提問,法院調解等等的程序。

時代是在進步的,文明也在逐漸發展。離婚這一概念在上個世紀還挺讓人匪夷所思,到這一代雖然離婚並不提倡,但現在社會的包容性越來越高,説明公民的綜合素質普遍在提高,但如果遇到類似訴訟離婚傳票後流程的問題,經過小編的解答,具體處理方式也很顯而易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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