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該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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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的起訴,必須受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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