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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

第二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第二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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