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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起訴離婚後有和好的嗎

在我國起訴離婚後有和好的嗎

在我國起訴離婚後有和好的嗎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我國起訴離婚後有和好的夫妻。
訴訟離婚法院判離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決離婚後,雙方的夫妻關係就終止了。
但是夫妻感情是可以恢復的,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感情恢復後續仍然可以去辦理復婚登記,跟取得婚姻登記的情況是差不多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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