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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一般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一、一般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一般夫妻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分居兩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可以確定夫妻感情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分居兩年訴訟離婚的條件在於是否感情不和導致的分居,非感情不和的分居,法院一般不會准予離婚。另外,兩年的分居必須是連續的夫妻分居兩年,是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天算起。這種分居必須是連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而不是累計兩年。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閲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夫妻分居滿兩年的法院視為感情破裂,准予離婚。但是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證明感情破裂是比較複雜的。並且《民法典》規定的是分居兩年而不是分居累計兩年。如果期間是有同居過的,應該重新開始計算時間。



標籤: 離婚 分居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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