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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的法律風險

協議離婚的法律風險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隱藏有後患。
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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