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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能夠一次性離婚

怎樣能夠一次性離婚

一次性離婚的情形如下:
一、是雙方有同意離婚的明確表示,就是雙方都同意離婚;
二、是家產分割達成一致,就是家庭財產如何分割,分給誰多少,分給誰什麼,雙方都同意;
三、是子女撫養達成一致,就是子女由誰直接撫養,對方拿不拿撫養費,拿多少達成一致。
如果這三方面都能滿足,可到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這樣就能一次馬上解決。否則只有起訴到法院解決。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怎樣能夠一次性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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