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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管轄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約定管轄是否有效

無效。離婚協議是不可以約定管轄的。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協議管轄的範圍是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然而離婚涉及到了人身關係,所以不適用協議管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協議約定管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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