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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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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雙方能夠就離婚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否則的話就不能通過這種方式解除婚姻關係。但此時有的人可能想要起訴離婚,這就要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可以訴訟離婚的。那麼法律中規定的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雙方自願離婚,但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負擔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一方不在國內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或被勞教、勞改而無法親自去辦理登記離婚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且為法律所承認的事實婚姻。

注意: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夫妻一方失蹤了怎麼離婚?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下落不明滿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後,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分居滿兩年的,婚姻關係能自動解除嗎?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若夫妻無法協議離婚的話,那麼此時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但在起訴之前要知道自己應該去哪裏的法院起訴,由於實際的情況比較複雜,因此建議還是先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再進行處理。

標籤: 離婚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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