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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

哪些情況下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

哪些情況下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
律師解析:可撤銷婚姻,是指因欠缺結婚的實質要件,有關當事人有權申請予以撤銷的婚姻。
我國法律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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