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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幫別人辦户口違法嗎?

關於幫別人辦户口違法嗎?

一、 關於幫別人辦户口違法嗎?

關於幫別人辦户口違法嗎?

幫別人辦户口不違法,但需要簽訂有關委託協議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對下列户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辦理:

1、出生登記;

2、死亡登記;

3、户口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變更、更正;

4、分户和並户;

5、市內户口遷移(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户、購房、換房等);

6、公民出國(境)註銷户口和回國(入境)恢復户口;

7、公民入伍註銷户口和復員、轉業軍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處徒刑、勞教人員註銷户口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回原籍落户;

9、高校錄取學生、高校學生轉學、退學户口遷移和高校學生畢業落户;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以及公務員、職工調動等,經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批准,遷入地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同意後的户口遷移;

11、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户口申報事項。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辦理下列需經調查核實、上報審批的户口申報事項,對證明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受理並填寫《辦理户口責任書》;對證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向申請人予以説明並當場填寫《辦理户口補充材料書》,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證明材料:

1、公民變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國內公民收養子女落户登記;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農轉非)落户;

4、復員、轉業軍人異地落户;

5、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異地落户;

6、其他依照規定需要上報縣(市、區)以上公安機關審核、審批的户口申報事項。

三、辦理的時限

1、對本條第(二)項中所列户口申報事項,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2、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經審查,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户口申報事項,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地、市級公安機關;地、市級公安機關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以上就是公民辦理户口的具體情況,涉及到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以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委託他人進行處理,但需要簽訂委託書,另外涉及到具體事項的認定上,還需要進行公證處理,以使得該委託書具備法律效力。

標籤: 違法 户口 幫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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