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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老公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老公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老公有外遇離婚財產怎麼分?

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期間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為夫妻個人財產。

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明確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配偶共同財產的內容以列舉和一般的方式規定。法律還規定了配偶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斷分割兩種方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的婚姻財產協議約定。一方的唯一財產屬於我。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平均分配,必要時由有爭議的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的;在以上兩種情況下,如果男方出軌,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然而,法院很少裁決離婚時精神損害的賠償,除非是由於家庭暴力、遺棄、虐待和重婚。

因此,在分割配偶共同財產時,無過錯一方可以獲得更多的分值。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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