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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記錄算出軌證據嗎?

開放記錄算出軌證據嗎?

一、開放記錄算出軌證據嗎?

開放記錄算出軌證據嗎?

開房記錄的證據效力,最基本得有三性,即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開房記錄屬於個人隱私,非經合法程序和途徑無法取得,如果在法庭上不能證明其取得證據的合法性,該證據將被排除。

另外,如果通過不正當途徑查開房記錄,那麼不光證據來源不合法。因為只有公安內部有權限的人才能拿到開房記錄,這屬於個人隱私,一經檢舉,公安涉及人員將被追責。如果造成了不利後果(如把開房記錄上網公開等),屬於侵犯隱私權,對方可以告其侵權。

二、出軌證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法收集的證據即可。

1、不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情況下,收集的錄音錄像等證據

2、短信聊天記錄,qq、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

3、手機保存的、或者在營業廳查詢到的手機通話記錄

4、證人證言(注意該證人與雙方是否有利害關係)

5、對方承認的書面陳述

6、照片影像資料

7、還有其他的合法途徑採集的證據。

注意,採集方式一定要合法,否則會被排除適用。

婚外情證據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證據

對於婚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着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證據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3、採集視聽證據

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為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只要不違法,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攝和錄製的影音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且有證明力的。

在當代的社會,因為夫妻雙方當中的一方存在出軌行為導致感情破裂,需要離婚的,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多見的,當然了,離婚過程當中,可能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財產,證明對方存在出軌,就利用開房記錄提交給法庭,但是否具有效力,應根據情況判斷。

標籤: 出軌 開放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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