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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怎麼辦? 對方要離婚

我不同意怎麼辦? 對方要離婚

對方要離婚,我不同意怎麼辦?

婚姻關係首先是男女雙方共同經營和共同承擔的親密人身關係,在維持婚姻時雙方需要攜手同心一起努力,在締結婚姻關係時需要雙方同時到場辦理結婚登記和結婚證,而在離婚時同樣需要雙方達成合意離婚或者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再共同生活才能在法律上被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我國法律中是不包含自動離婚這一離婚方式的,這是由於我國的婚姻管理制度當中締結婚姻關係的方式是登記,那麼以登記為準的關係要結束就只能再次登記或採取其他法定方式變更;如果在滿足一定事由的情況下就准予自動離婚,登記機關是無法實時監測每一段婚姻關係的狀態並進行變更登記的。

因此,在解除婚姻關係時,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和撫養權分配等事宜達成一致的,可以簽訂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自完成離婚登記時開始生效;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只能採用訴訟手段。

本文將介紹如果遇到對方想離婚自己卻不同意的情況應該如何應對。

一、我一直不同意,婚是不是離不成?

當夫妻雙方在婚姻中遇到了矛盾和問題,由於男女雙方往往在家庭生活中承擔不一樣的責任,且雙方性別、經歷和麪對的生活壓力有所不同,當面臨婚姻危機時,雙方對婚姻的未來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因此很可能出現一方想要離婚而另一方不願離婚或者對其他事項的處理無法和另一方達成一致的,就無法簽訂離婚協議進行離婚登記。

因此,法律上設定了訴訟離婚這一方法來解決這種情況,使得無法達成一致的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離婚問題,因此即使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提出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請求,由人民法院來判斷雙方是否需要解除婚姻關係。

如果當事人在婚姻中遇到對方提出離婚而自己不願離婚的情況,建議首先積極和對方進行溝通,分析雙方婚姻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防止問題在雙方不交流、不瞭解對方想法的情況下進一步發酵;其次是如果對方真的想要離婚,可能會採取訴訟方式的前提下要做好面對離婚訴訟的準備。

二、對方起訴離婚,我可以不出庭嗎?

離婚往往是夫妻雙方在生活中遇到很大的問題、矛盾,夫妻感情受到傷害時才會做出的選擇,因此不願與對方在法庭上相見也是比較正常的,同時一些當事人思想較為傳統,不願因家事問題和對方對簿公堂,很多當事人在諮詢時都提出過這樣的問題,對方起訴我離婚,我能不能不接傳票不出庭?

作為專業的法律工作人員,我們是不建議當事人以不接傳票、不出庭的方式來拒絕和逃避訴訟的。

首先,從單純解決問題的角度來説,逃避是無法解決婚姻危機的,要通過正確地面對訴訟和對方的主張、想法和行動才能真正地解決問題、解開心結。

而從法律專業的角度來説,當事人放棄出庭等同於放棄了自己在訴訟上的答辯權利,不僅是在婚姻關係是否解除方面,還有撫養權分配、財產分割等方面,一旦拒絕出庭不主張相關事實的,訴訟結果很可能會對自己不利,而生效法律文書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我不想離婚,在訴訟中該怎麼辦?

如果是不想離婚,而對方提起了離婚訴訟的,希望當事人能夠積極應訴並準備相應的證據來主張事實,法院判決離婚的根據是能否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在《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了能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含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或遺棄家人、賭博或吸毒、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等。

在離婚訴訟中,對方往往會舉證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而被告則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夫妻雙方具備較為深厚的感情基礎、婚姻生活不存在根本矛盾、夫妻感情還能夠修復等,證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且堅決不同意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是有較大概率不判決離婚的。

同時,由於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逐年增加,許多當事人出於衝動、鬥氣等就提出離婚,不利於家庭環境的穩定,也影響着未來下一代的成長,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也會多次進行調解,輕易不會判決離婚,當事人可以積極配合調解,爭取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本文解答了當遇到對方想離婚自己不同意的情況時需要面對的幾個問題,希望能夠幫助當事人暫時解除離婚的危機,但婚姻是需要經營和用心呵護的,阻止對方解除婚姻關係只是保衞婚姻的第一步,後續還需要積極溝通並解決婚姻中的問題,才能夠維持婚姻和家庭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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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同意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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