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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如何立遺囑有效

一般情況下如何立遺囑有效

一般情況下如何立遺囑有效

一、一般情況下如何立遺囑有效

(1)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具有立遺囑的資格。

(2)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和偽造的遺囑,均為無效遺囑;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即遺囑人不得利用遺囑處分不屬於自己所有的財產,不能取消或減少法定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繼承權和繼承份額。

(4)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法律規定的遺囑方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錄音遺囑五種。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以代書、口頭或者錄音的方式立遺囑,還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所立遺囑無效。口頭遺囑形式只能在危急情況下采用。另外,若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二、訂立遺囑的方式

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

(1)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口述或書寫遺囑。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公證遺囑為準。

(2) 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筆製作的書面遺囑,遺囑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死後的財產預先做出處分。

(3)代書遺囑: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口述內容並用錄音器材錄製保存的遺囑。《民法典》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5) 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立口頭遺囑時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可以對自己的合法財產啊進行分配,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來進行分配,定立遺囑的方式,有貸書遺囑,口頭遺囑,自書遺囑等等遺囑在訂立的時候必須是真實意願的表達,並且需要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時候書寫的才是有效的。

標籤: 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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