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共同生活半個月能要回彩禮錢嗎?

共同生活半個月能要回彩禮錢嗎?

共同生活半個月能要回彩禮錢嗎?

一、共同生活半個月能要回彩禮錢嗎?

共同生活半個月是否能要回彩禮錢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看的。彩禮是否能索要回來要視情況而定。像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可以要回來。對於已經登記結婚卻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給付彩禮一方也不能要回來。

二、退還彩禮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説,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我國的法律中對於彩禮或者嫁粧的贈與問題沒有相關的任何規定,這是雙方私下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的,但是對提出的需要返還彩禮的情況的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並且需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協商,協商無效的再選擇起訴解決。

標籤: 彩禮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jiating/jiatinganli/rgwvnp.html